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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屋翻、改、扩建变更登记

 

房屋翻、改、扩建变更登记

 

办事程序:申请-受理-收费-审核-核准-发证

申报材料:

1、  房屋权属登记申请表;

2、  身份证明(当事人有效身份证件;单位营业执照、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;委托办理的,另需提交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件);

3、  房屋权属证书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或用地证明;

4、 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建筑执照;

5、  有关竣工验收证明材料(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免交本项材料);

6、  房产测绘成果报告。

注意事项:1、因夫妻关系共有的房屋需夫妻双方共同申请,同时提交夫妻关系证明;

2、提交材料为复印件的均需交验原件,或由原件存档单位加盖有关印章。

承诺期限:6个工作日

收费标准:

1、住宅:
登记费80套;

2、非住宅:
      
登记费8宗,每5幢为一宗,标准如下:

   1)、建筑面积:≤100M2200

2)、建筑面积:100<宗≤500M2400

3)、建筑面积:500<宗≤1000M2600

4)、建筑面积:1000<宗≤2000M21000

5)、建筑面积:2000<宗≤5000M21500

6)、建筑面积:5000<宗≤10000M22000

7)、建筑面积:10000<宗≤20000M24000

8)、建筑面积:>20000M210000宗;

3、每本房屋共有权证,收取工本费10元;

4、每本房屋所有权证代征印花税5元。

收费依据:苏财综[2004]88     苏价服[2004]292

 

常熟市房屋产权登记发证中心

窗口电话:52822834    投诉电话:52799546

咨询电话:52822834    传真(Fax):52822945

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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